2005年9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陈有西

  最近去厦门参加了商务部召开的中国贸易摩擦形势与应对研讨会,会上透露了大量第一手的涉及我国国际贸易争端的情况。中国加入WTO以后,大门是进去了,但由于对中国有15年的特别限制措施,有的领域不被视为市场经济国家,进门以后的“行规”对中国贸易形势的影响,很不乐观。浙江作为出口大省,大量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已经受到很大的影响。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综合处处长周大霖在会上透露:中国今年将可能第11年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40多个WTO成员有30个国家和地区针对过中国。作为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的反补贴也开始露出被滥用的苗头。今年已有12个国家对中国发起了33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大案件增多,涉及金额上升约20%。对中国反倾销的国家从美国、欧盟等规则制定主导国向其他国家扩展。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介绍,从1995年WTO成立至今,国外共发起707起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WTO组织间的每7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这使中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每年约有400亿至5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影响。今年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势头特别猛,至今涉案金额已达9亿美元,超过今年所有反倾销涉案金额的60%;美国通过对贸易规则的修改增大中国应对难度;而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调查占此类调查总数的60%。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企业对这些摩擦目前还缺乏有效的反制。商务部官员认为:中国作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至今受到规则上的歧视,这个状况必须改变。除了行使WTO成员的权利积极应诉抗辩外,我们应该继续主动发起公平对等的反补贴调查,并跟踪督促41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相应修改其国内立法以及反补贴调查问卷。
  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主要有四种:一是市场歧视方面的壁垒,如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进行反倾销等;二是市场份额壁垒,如这次欧盟针对中国纺织品的报关限制;三是知识产权壁垒,如美国的337调查和TRIPS协议争端;四是绿色壁垒,即食品和农副产品出口卫生检验检疫。
  针对这样的状况,商务部正在进行有力的协调。组织中国的官方机构、企业、律师等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四位一体进行及时的处置。但是,好多企业对于这些应对措施缺乏紧迫性认识,看的多行动的少;搭便车的多参加行动的少;宣传的多实干的少。有的企业宁可失去国际市场也不愿参加反制行动。甚至低价出口自相残杀授人以柄。律师业则存在把这类业务看得过于神秘,有的律师甚至称中国只有北京的律师才有能力应对这类纠纷。其实,这类业务就是市场调查和成本核算,以及对提起国的调查程序和WTO调查程序的熟悉问题。因此,外贸热点地区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建立本地区的协调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保护出口产业健康发展。